什麼是交易否決權(霸王條款)?

與其他職業運動運動一樣,NBA也有所謂「不可交易條款」——也就是俗稱「霸王條款」。在合約中有加註此條款的球員,在球隊得到他的同意之前,無法將其交易。

如果球員的合約中有禁止交易條款,那麼他就有權否決任何涉及他的交易。

交易否決權(霸王條款)的資格

根據NBA在2017年達成的勞資談判協議,球員在滿足特定標準的情況下,會自動得到不可交易的權利:已在NBA打超過8個賽季,且為該球隊效力4年以上的球員,在簽訂若干種球員合約時,他們就能獲得這樣的特權。

簡單來說,NBA年資需要至少滿8年如果簽下霸王條款,該球員必須進入自由市場後,跟球隊重新簽約才可以,不能以提前續約的方式來達成必須要至少效力該球隊4年(不用連續,曾效力4年也行)。

歷史上有霸王條款(交易否決上)的11位球員

  • Kevin Garnett
  • Carmelo Anthony
  • Lebron James
  • Kobe Bryant
  • Dwyane Wade
  • John Stockton
  • David Robinson
  • Dirk Nowitzki
  • Tim Duncan
  • Bradley Beal
  • Damian Lillard

By Simon Liang

Simon Liang,《The Clutch Times 關鍵時刻》站長與主筆,長期追蹤 NBA、MLB、NPB 與台灣旅外球員,累積數百篇運動報導。 專業領域:NBA 球員與球隊動態、薪資合約與選秀制度;MLB/NPB 規則、紀錄、自由市場與旅外球員發展。 採訪與查證原則:撰稿時優先核對聯盟與球隊官方公告、正式規章及可信統計資料,並補充事件背景與數據脈絡;具時效性的成績、合約與名單內容會持續更新並標示更新日期。 編輯透明度:若文章包含商業合作、贊助或聯盟行銷連結,會於相關頁面清楚揭露。若發現資料需要修正,歡迎透過本站「聯絡我們」提出,確認後將儘速更新。 個人背景:Damian Lillard 死忠球迷,也因小李成為波特蘭拓荒者球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