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手犯規(balk)是指當壘上有跑者的情況下,投手在投球或牽制跑者的動作中,未依照規定正確執行動作,藉由不合法的動作或假動作企圖欺騙跑者,從而獲得不當優勢。簡而言之,投手一旦在以下情況中出現違規動作,就可能被裁判判定為犯規,讓跑者自動進壘:
不正確的身體姿態:包括未保持固定姿勢、未正確面向打者或未讓腳正確踏板等情況。
中斷或變更投球動作:如在踏上投手板後突然停止或中途改變投球方向。
假動作或誤導跑者:例如假裝傳球或向某壘做出牽制動作卻未真正執行。
以下為12種常見的投手犯規情境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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踏板後中斷投球動作
當投手已踏上投手板並開始進行與投球相關的動作(例如前腳抬起準備投球),若在未完成動作前突然停止(除非是為了轉身牽制二壘),則視同犯規。
假動作傳一壘
一旦投手踏上投手板,即不得假裝向一壘傳球而實際未傳。對二壘和三壘的牽制動作則屬合法範疇。
前腳未正確踏向牽制壘位
投手在進行牽制時,必須讓前腳直接踏向欲牽制的壘位,不得途中改變方向或在空中擺動。例外情形為:可先假動作牽制至三壘(當該壘有跑者時),再迅速轉向一壘進行牽制,但前腳仍需明確踏向目標壘位。
突襲投球
若投手在打者尚未就緒、未擺好擊球姿勢時就急速投球,即屬提前出手,將被判定為違規投球,從而構成投手犯規。
不正確面對打者
投手在投球過程中必須保持面向打者;若偏離正確站位或未能與打者正面交鋒,則屬於犯規行為。
未觸及投手板執行投球動作
投手在進行投球或牽制相關動作時,必須確保至少有一腳觸及投手板。未達此要求,即使球已投出,也會被視為犯規。
未持球登板或假裝投球
投手在執行投球或牽制時,必須持球站在或跨越投手板。若在未持球情況下站在、跨於投手板上,或假裝投球後離開投手板,此行為皆屬於犯規(例如在野手藏球準備觸殺跑者時)。
正規投球姿勢中手部操作不當
當投手採取正規投球姿勢並以雙手持球站於投手板上後,除非立即完成投球或將球傳至相應壘位,否則任何一隻手的放開均構成犯規。若需離板,必須先以雙手持球的姿態完整退出投手板,退出後再放下手臂,然後才可重新登板。
踏板後落球
一旦投手踏上投手板,無論是故意還是無意掉球,均視為犯規。若壘上有跑者,掉球即構成犯規;若無跑者且球掉至界外,則僅判定為壞球一個。
捕手位置不當導致犯規
在投手意圖投出故意四壞球時,若捕手站在捕手區外接球,由於規則中並無「捕手犯規」條款,因此該情形仍由投手負責,構成投手犯規。
固定式姿勢未完全靜止即投球
投手採取固定式投球姿勢時,必須保持完全靜止:面向打者、後腳必須踩或依靠投手板,前腳位於板前,雙手持球於身體前方。若在未達到完全靜止狀態前投球,將被認定為犯規。
投手作不必要之延誤比賽行為。
投手立於投手板,傳球至離一壘、三壘甚遠無法觸殺跑者之野手時,其行為顯然不是為了要讓跑壘員出局, 而是怕偽傳或失誤而傳向野手,則是投手做無必要之拖延比賽判定投手犯規。